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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房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03-16  点击数:【

第一条 学院计算机房是进行计算机实训教学的重要场所。为加强机房软、硬件资源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计算机房的日常教学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务处在安排好课程后将安排表统一交教育技术中心。凡临时使(借)用机房,须经教务处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 学院计算机房由教育技术中心安排专人管理,全面负责机房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 计算机房管理员职责

(一)机房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负责计算机机房内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定期保养、防毒杀毒工作。

(二)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和上机实验要求,做好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台帐和工作日志制度。及时记录设备的使用、保养、检修故障及排除情况。

(四)注意机房的工作环境(温、湿度)及用电情况,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五)热情接待师生,坚持上机过程中的巡视与指导学生制度,发现违规人员要及时批评教育。

(六)下班时,值班人员要对所有计算机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关闭所有电源,并检查门窗,做好与保安值班人员的交接工作。

(七)按照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设备的管理及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条 计算机房教师守则

(一)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网络互联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规定。

(二)进入机房后,认真检查各电脑的外设(如:鼠标、键盘等)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反映,并做好使用登记。

(三) 加强实训教学与指导,不能擅自离开机房或串门聊天。

(四) 严格要求学生遵守上机守则,并督促学生认真填写《机房使用登记表》。

(五)加强对自带存储设备的病毒检测,防止病毒的传播,不许学生使用存储设备。

(六)在学生离开前及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教育技术中心报告故障情况,并做好登记,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七)下课后任课老师应整理好所有设备,关闭电源,按要求填写《教师机房使用登记本》,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机房。

第六条 学生上机守则

(一)自觉服从教师及机房管理员的指导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机房或更换座位。

(二)爱护公物,按操作规程进行上机实训,不得拆卸计算机主机及外设,如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三)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吃食物。

(四)入座后要检查计算机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或机房管理员报告。

(五)上机期间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六)在上机过程中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不得更改硬盘上的系统文件以及其他用户的文件或私设密码。

(七) 学生上机结束时,按规程关机,做好整理工作,按要求填写《学生机房使用登记本》后方可离开机房。

第七条 语音室的管理与使用参照计算机房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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