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室的教育教学功能,保障设备安全、高效运行,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多媒体教室主要用于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等,由教务处负责调度与使用。凡临时使(借)用教室,须经教务处批准同意方可使用。
第三条 多媒体教室的清洁卫生、安全防范及普通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第四条 教室的多媒体设备由教育技术中心管理。主要承担日常维护、检修等工作,并根据教师使用情况,认真、如实地建立设备管理台帐。
第五条 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职责
(一)爱护多媒体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不得让学生擅自操作多媒体设备。
(三)不得随意安装、卸载软件。为节省硬盘空间,电子教案最多保留一个学期的内容。
(四)发现故障后要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多媒体设备。
(五)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六条 学生守则
(一)自觉保持教室清洁。不得带零食入教室,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
(二)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或随意拉扯窗帘。
(三)爱护教学设备。不得随意操作教学设备。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损坏教学设备者,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 管理员职责
(一)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及时开放与关闭多媒体设备,并建立规范的设备管理台帐。
(二)协助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并及时处理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三)定期保养和检修设备,以提高设备使用寿命。
(四)督促协管员开放与关闭教室多媒体设备,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五)协助上课教师进行多媒体课件开发。
(六)定期进行多媒体教室使用、多媒体课件开发等知识讲座。
第八条 多媒体教室使用流程
教务处安排课表 后勤处安排开放教室 教育技术中心调试、准备设备 教师按规程操作与使用 关闭设备,填写使用记录 锁好控制柜,交还钥匙。
第九条 本办法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