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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5-11-28 周芹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教学楼多媒体教室的教育教学功能,保障多媒体设备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营造整洁有序的教学环境,根据《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松山湖校区教学楼所有多媒体教室,包括普通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及VR虚拟仿真教室。

第三条 多媒体教室主要用于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生活动、教学比赛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调度,包括排课安排与临时借用申请等。

第五条 后勤管理处(物业公司)负责多媒体教室卫生清洁、基础设施维修、开关教室门等。

第六条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多媒体设备日常管理与维护等工作,建立设备使用与维护台账;承担多媒体设备更新与升级工作。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七条 教师使用规范

(一)课前熟悉多媒体设备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设备;

(二)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不得让学生擅自操作多媒体设备;

(三)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立即电话报修;

(四)使用安全的移动存储介质,防止病毒入侵或数据泄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 学生使用规范

(一)自觉保持教室清洁,禁止携带食物入内,不乱丢垃圾;

(二)爱护多媒体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或擅自拆卸;

(三)未经教师许可,不得私自操作多媒体设备,发现设备异常及时报告教师。

第九条 临时借用管理

(一)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或个人临时借用多媒体教室,须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二)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核实申请记录,及时开放多媒体教室;

(三)临时借用期间,借用方须严格遵守使用规范,确保设备完好、环境整洁。

(四)严禁借用多媒体教室开展各类商业活动,以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活动。

    第四章 设备维护与检修

第十条 日常维护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检测,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建立设备维护台账,详细记录设备维护时间、维修内容等信息。

第十一条 故障处理教师或其他使用人员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过电话报修,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接到报修后,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复杂故障无法及时修复的,应向使用方说明原因,及时调换教室,保障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第十二条 设备更新与升级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根据设备使用年限、技术发展及教学需求,制定多媒体设备更新与升级计划,按规定程序实施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满足教学实际需求。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东职〔2010〕103号同时废止。

一审:付燕华 二审:梁建胜 三审:谭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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